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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0 15:27:09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日前,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势推进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强化教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自觉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一)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向同行。
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双培”工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牢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实施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工程
开展师德教育。各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每期要按照师德教育主题,积极开展“树师德·提师能·铸师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定为“师德主题教育周”,开展教师宣誓活动,对教师开展师德全员教育。通过开展师德评选、师德演讲、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
强化专题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必修师德专题,把师德教育作为在职教师培训重要内容并进行考核。开展教师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方面常规培训。学校普法工作要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纳入常规、落到实处,注重将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师德培训重要内容,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组织教师参加法律和安全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师德考核内容。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发掘身边的“四有”好教师,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每年9月定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大力开展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注重推出展现益阳教师新时代风貌的作品,树立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
(三)抓实有偿补课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各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突出学校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决杜绝学校违规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教师作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市、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四)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受理查处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不断完善“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所有教师新学期开学时都要签订《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师德承诺,接受监督。通过教师全员大家访、召开家长会、设立师德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建立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及时获取师德信息动态。
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受理、报告与查处机制。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处必严、有责必究。做好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投诉举报的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师德信访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办理,在接到举报投诉线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有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调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作出说明或视情况补充调查。各学校要将收到的师德投诉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及反馈情况等及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正在发生或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要逐级进行专题报告并予以及时查处。
(五)强化师德考评结果的运用
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对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注册;违反《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实行“一案三查”。
完善师德考评办法。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健全教师个人、学校、家长、学生多方测评机制,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每学年各区县(市)属中小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师德工作专项报告;各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向市教育局进行师德工作专项报告。
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定《益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对存在“负面清单”所列内容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侵害学生权益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开除或解聘。违反《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一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完善师德激励机制
弘扬师德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湖南优秀乡村老师、湖南最美教师、益阳市教育突出贡献奖、益阳市优秀乡村教师、湖南胡杨基金优秀乡村教师奖”等先进典型。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让师德高尚的好老师得到褒奖。
建立关爱教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联系教育人才,优化教师成长环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教师。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大力培养造就一批骨干教师、益阳名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